
为全面学习、宣传和贯彻《珠海市促进经济功能区发展办法》,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2007年10月24日上午,市政府召开了《办法》的贯彻实施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宁卡同志参加了会议。同时参会的还有市委办、市府办、法制、国土、规划、环保、建设、安全生产等14个市政府职能局,以及三个行政区和五个经济功能区的主要负责人。
会上,何市长对贯彻《办法》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制定《办法》的必要性和意义,各单位应当坚持科学发展观,支持经济功能区的发展,各职能部门尤其不能贪恋权力、害怕承担行政责任,主动将职能转变到监督、指导和服务,经济功能区也应当倍加珍惜职能部门下放的权力;二是要以贯彻《办法》为契机,推动经济功能区又好又快发展:各职能部门应组织学习《办法》,做好相关制度和工作的衔接。及时转变职能,加强对经济功能区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三是各职能部门和各经济功能区应当按照市法制局提供的《珠海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职权委托实施方案》,在10月底基本完成简政放权工作,并将相关方案报市府办和市法制局批准、备案。
根据《办法》贯彻实施会议的决定以及何宁卡常务副市长的指示,会后我局积极配合国土、规划、环保、建设、安全生产等市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各经济功能区开始具体推进相关职权委托事宜:
一、主动向规划、环保、建设、安全生产等市政府职能部门提供《珠海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职权委托实施方案》,并做好该样式的内容和结构的解释工作;
二、就规划、环保、建设、安全生产等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经济功能区在职权委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疑问,以座谈、电话等多种方式及时进行指导和解答;
三、及时了解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各经济功能区职权委托实施方案的签署情况,督促市政府职能部门和各经济功能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及时签署职权委托实施方案,并做好职权委托实施方案的批准、备案工作;
四、主动跟踪、配合市委政策研究室、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进行职权委托诸如经济功能区考核、安全生产职权委托实施办法等配套制度的建设。
截至2007年11月30日,我局已经收到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外经贸局、市经贸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局7个单位共计31份关于职权委托实施方案的备案材料,实现78项职权依法委托下放。综观此次职权委托推进情况,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一、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基本上都能严格按照《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园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以及《办法》的精神,主动、及时、全面的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我市经济功能区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决策;
二、市政府各职能部门贯彻珠字[2007]13号及《办法》措施有力、积极创新。例如,为进一步健全职权委托方式,市环保部门积极研究包括网上审批在内各项工作新机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办法》的规定制定了《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积极配合《办法》的合法、高效实施。
三、职权委托严格遵循“服务经济功能区,推动经济功能区又好又快发展为基本原则”,侧重经济管理职权的依法委托。例如,市外经贸局委托的: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鼓励类、允许类的设立及其变更的审批权限,以及市环保局委托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建设项目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环保核准等权限都体现了上述原则。
四、职权委托紧密结合各经济功能区实际,具体分析、区别对待。考虑到各经济功能区发展现状、规模、重点等具体因素的差异性,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在与各经济功能区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本着服从、服务经济功能区发展的精神,对委托下放职权的进行梳理、分类,坚持结合各经济功能区的不同实际有选择的下放,集中解决各经济功能区发展的主要矛盾。例如,市经贸局针对各受托单位的差异性相应的委托下放了不同的职权;市环保局考虑到保税区和跨境工业区人员、机构尚未配备的情况下,暂不委托。
五、职权委托的相关衔接工作稳步推进。市政府各职能部门正在酝酿、准备各项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等各项衔接工作,各经济功能区也在积极部署职权委托下放后的职权履行的相关措施,确保职权稳定下放、高效行使。
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密切关注市政府职能部门职权委托的各项进展情况,配合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协助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各经济功能区顺利推进促进我市经济功能区发展的各项工作,结合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