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
XX机械加工公司员工周XX已经在该单位工作10多年了,去年刚刚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是今年7月份,公司领导通知全体员工,因股东撤资,公司要注销,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全部终止。周XX想不通,自己已经和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怎么还能终止他的劳动合同
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里所指的劳动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案中,该公司如果已经启动注销程序,那么该公司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就要在清算组确定的注销日终止。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当按照法律依法给予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